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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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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5月23日,扬州市生态环境(shēngtàihuánjìng)局发布《关于高考、中考期间(qījiān)噪声管控的公告》。

2025年高考、中考即将(jíjiāng)举行,为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“绿色(lǜsè)宁静护考”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(fángzhìfǎ)》、《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》有关规定,现将全市高考、中考期间噪声管控(guǎnkòng)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控制时段、范围(fànwéi)和措施

1、2025年6月1日至6月19日,每日午间12:00至14:00,夜间21:00至次日(cìrì)上午7:00,全市行政区划内(nèi)所有区域禁止进行任何产生噪声、振动的建筑(jiànzhù)、拆除、装修等施工作业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(yúlè)、健身、商业等活动。除紧急抢险、抢修外,各级住建部门暂停出具(chūjù)夜间施工证明。

2、2025年(nián)6月7日(rì)至6月9日和(hé)6月16日至19日高考、中考进行期间,全市所有高考、中考考点和考生集中住宿点,以及(yǐjí)有高三、初三学生在校晚自修的初高中学校周围300米范围内,全天禁止进行任何产生噪声、振动的建筑、拆除、装修(zhuāngxiū)等施工作业和使用音响器材的娱乐、健身、商业等活动。

中高考期间,各级生态环境、住建(zhùjiàn)、公安、交通、城管、文旅等部门,将依职责(zhízé)协同加强值班值守、巡查(xúnchá)执法和信访调查,依法查处各类噪声污染违法行为。

1、请全市各企业事业单位、建设施工单位、个体工商户和广大人民群众共同支持配合,自觉落实“绿色宁静护考(hùkǎo)”社会责任和各项(gèxiàng)噪声控制措施,合力保障中、高考(gāokǎo)顺利举行。

2、各建设、施工、监理单位要(yào)提前(tíqián)合理安排工期,落实专人具体负责中、高考期间的施工噪声(zàoshēng)管理,严格落实各项静噪措施,防止和减少噪声对考生的影响。

三(sān)、举报电话:12345。

附:相关部门噪声巡查(xúnchá)监管职责分工

2025年(nián)5月23日

相关部门噪声巡查(xúnchá)监管职责分工

依据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〉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部分(bùfèn)条款监督管理(jiāndūguǎnlǐ)部门(bùmén)的通知》(扬府办发〔2023〕45号)规定,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:

1、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内中、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(zàoshēngwūrǎn)控制的统一监管,筹划制定总体工作方案,协调(xiétiáo)同级相关部门合力落实各项噪声污染控制措施;具体负责工业(gōngyè)噪声污染、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固定设备(gùdìngshèbèi)(高音喇叭除外)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的巡查(xúnchá)控制、信访处置和监管执法。

2、住建部门具体负责建筑施工(jiànzhùshīgōng)噪声污染的巡查控制、信访处置和监管(jiānguǎn)执法。

3、公安部门具体(jùtǐ)负责商业经营场所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高音喇叭产生的社会(shèhuì)生活噪声,以及其他社会生活噪声的巡查(xúnchá)控制、信访处置和监管执法。

4、交通运输、城管、文广旅等相关部门在(zài)各自职责范围内,加强中、高考期间的现场巡查执法,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噪声控制(zàoshēngkòngzhì)措施。

6月1日起,江苏一市将实行噪声管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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